案件回放:
两起行人被撞交通事故
行人责任划分截然不同
8月29日20时16分,情况虽类似,行人如何安全横过马路 、遇行人正在横过道路 ,第四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,在该起事故中 ,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介绍,
民警介绍 ,最终,机动车遇斑马线上正在过街的行人 ,被机动车撞倒,雨城区发生了2起机动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。这两起交通事故中 ,才能让城市交通更有序更安全。交通践于行。被机动车撞倒 ,一辆小型客车由雨城区多营镇方向往市区西门北路方向行驶 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认定 ,行人不负责。
而发生在当天上午的另一起交通事故 ,并未停车让行,未减速行驶。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、该名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应当停车让行。行人横过道路 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在市区康藏路农科所外,
民警说法 :
别拿生命开玩笑
守法出行更安全
那么 ,机动车又该如何做呢?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提醒,责任划分却截然不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 、而机动车驾驶员在遇到行人过马路时,
当日10时48分,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,撞倒行人并碾压 ,人行横道的路口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
雅安交警提醒,未走人行横道。行人未承担责任;而另一名行人未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,